
申请成功的创业者可获得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至社保卡银行账户。
对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首次在乡镇及以下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的返乡入乡农民工,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 序号 | 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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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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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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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 |



1、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扫描《受理通知书》上的二维码,或拨打咨询电话0779-8603216、0779-8610658查询办理进度。
2、补贴资金到账查询:申请人可以通过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查询补贴资金到账情况。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补贴之日不超过24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
常见错误示例:企业注册登记日距申请奖补之日超过24个月(含),且申请时已经停止经营。
是指纳税证明或企业通过银行对公账户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如可查询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可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