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铁山港区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0日
标  题: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通告
发文字号:北铁政布〔2025〕62号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1日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通告

2025-08-21 17:35     来源:铁山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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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北海港铁山港20万吨航道工程(啄罗作业区至石头埠作业区段)项目施工范围以及周边施工影响,为规范铁山港区海域使用管理,确保海域的合法利用并依法维护合法用海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辖区内非法使用海域的有关养殖设施和停泊的捕捞设备进行清理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北海港铁山港20万吨航道工程(啄罗作业区至石头埠作业区段)项目施工范围以及周边施工影响范围内(铁山港合浦海域执法分界线铁山港一侧),具体位置为21°350.2866″、109°3511.8315″;21°359.1072″、 109°3536.5104″;21°3244.9063″、109°366.5749″;21°3232.8922″、109°3610.2217″;21°3229.8326″、109°3642.1197″;21°3220.8957″、109°3611.510721°328.4427109°3610.493221°3123.3746109°362.495421°3110.4187109°3558.383621°3059.3303 109°3551.329521°3048.5601109°3624.142921°3049.7718109°3541.118621°2910.3566109°3324.6878 21°290.8528109°3356.313821°2836.9398109°3336.74721°2840.4419109°338.6848详见附件)。

二、清理对象

在上述清理海域范围内的无证养殖渔排和停泊的捕捞等设施。

三、时间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凡在上述清理海域范围内有无证养殖设施和捕捞等设施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自行移除其用于养殖或其他作业的设施。如已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海域使用权证件提交到北海市铁山港区海洋局审核(联系人:苏树杨,联系电话:0779-870239513768193476),以核实使用海域的合法性。

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有上述非法用海或非法损害海洋资源、环境行为且拒不自行拆除有关设施及构筑物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清理。行为人妨碍执法部门依法履行公务或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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