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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财政预算,结合我区财政经济运行、政府债券额度等情况,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2025年1—8月,自治区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共2,085万元,现按规定将新增政府专项债券878万元(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项目)、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407万元、置换再融资政府一般债券800万元列入本次预算调整方案。
二、调整后财政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后情况
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均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年初预算数(以下简称年初预算数)的95,457万元调整为96,257万元,增加800万元,收支平衡。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的科目包括:全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由年初预算数的0调整为80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由年初预算数的2,060万元调整为2,860万元,增加80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情况
本次预算调整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00万元,用于偿还2025年到期政府一般债券本金。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本次预算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与年初预算安排的总额不变,其中:调减项目支出907万元,主要是结合我区年初预算安排金额较大、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市场化服务费、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等部分项目进行调减;调增本级安排支出907万元,主要是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增加支出及拖欠企业账款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调整情况。本次增加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后情况
202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均由年初预算数的1,928万元调整为3,213万元,增加1,285万元,收支平衡。调整的科目包括:全区专项债务收入由年初预算数的0调整为1,285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数的1,928万元调整为2,806万元,增加878万元(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由年初预算数的0万元调整为40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后情况
202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数的19,831万元调整为20,01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数的8,321万元调整为8,28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数的11,510万元调整为11,730万元。
202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数的 15,719万元调整为15,76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数的8,321万元调整为8,28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数的7,398万元调整为7,484万元。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4,24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8,119万元。
三、政府债务规模及风险情况
(一)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截至2025年8月底,全区政府债务限额75,4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8,8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6,647万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73,54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7,17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6,373万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二)政府债务风险及偿债计划安排
我区法定政府债务余额未突破自治区财政厅核定的政府法定债务限额,目前我区政府债务为“绿色”风险等级,债务率处于较低水平,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从偿债计划安排来看,到期债券本息通过再融资债券以及统筹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偿付,能够保障我区政府债券按时还本付息,实现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实施预算调整方案的措施
(一)开源节流,全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全区各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低效无效的项目支出,统筹资金优先确保“三保”及刚性支出。三是严控新增暂付款,确保财政收支平衡,防范财政赤字风险。
(二)依法依规,加快政府债券资金支出。按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在收到自治区有关文件后及时下达实施单位。全面落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机制。督促各部门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有效化解拖欠企业账款。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