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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北海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北海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建南康镇党群工作部,加挂南康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党的建设工作。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制定相关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指导和监督全镇各类机构、群团组织的建设发展,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3.负责全镇党的组织和作风建设工作。加强镇内各类机关团体党组织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指导镇辖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加强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加强对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负责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工作和公务员管理,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并对协管干部的任免向镇党委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
5.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联系政协工作,联系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工作。
6.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7.统筹协调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8.完成镇党委及上级党委部门交办或委托办理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组建南康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运转工作。
1.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等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
2.负责检查督促镇机关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指导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3.负责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息、调研、会务、印章管理、综合协调、绩效管理、督办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4.负责镇机关安全保卫、接待、公务用车、卫生、值班值守等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5.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6.完成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办理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组建南康镇财政经济办公室。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村镇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1.负责全镇财政、审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务会计农村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招投标活动等工作,承担全镇会计支付,核算工作,指导落实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负责全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和财务票据管理,编制镇级年度预算草案,组织执行年度预算,综合平衡财政性资金。
2.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3.负责农业发展工作,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三农”政策,拟定农业产业化规划、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提供农业技术、经营信息服务。负责农作物病虫和农业灾害的防治和处置,对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安全和农业产品的质量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等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农村特色经营体制的完善和提高,农村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机械服务与管理等工作。
4.负责村镇经济发展工作,加快产业调整与发展。负责组织指导村(社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的落实,组织拟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村(社区)落实预决算管理和财务公开。协助企业主管部门开展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为辖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服务。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问题。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协助监管、检查全镇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提出本镇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向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管理、指导和服务,规范企业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效益,增加地方财税和人民收入。
5.负责渔业畜牧业管理工作,促进渔业畜牧兽医业的健康发展。拟定渔牧兽医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渔业畜牧业生产。落实养殖动物强制免疫以及疫病防控计划、方案,协助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工作,处理突发动物疫情,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质量进行监管。协助镇政府和上级部门加强渔牧兽医行政管理工作及伏季休渔具体工作。
6.负责林业生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促进生物多样性,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镇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协助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建立健全镇村护林网络,管理镇村护林队伍,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镇村林场、个体林场和林木采伐工作。
7.负责国土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镇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控和形势分析,促进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镇土地、矿产、测绘行政管理基础性工作,保护土地资源,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负责做好全镇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地籍管理和土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负责全镇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排查、监测、监控各种地质灾害,落实和完善群测群防监控网络,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制度。
8.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农房管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村镇规划并组织实施,改善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联系协助有关部门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进行全过程的监管,改善村镇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负责农房建设的规划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报建服务和农村住宅建设过程的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行为。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申报工作。
9.负责协助做好海洋和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协助做好辖区海洋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和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各种海洋灾害。协助上级在辖区进行海洋执法、海域权属纠纷调处,完善群防群控网络,负责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工作。负责镇水资源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河长制、水利灌溉、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工作,拟订镇农田水利和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水事纠纷,保障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10.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编制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建议计划并跟踪落实,协助本辖区内公路工程建设,及时落实管养单位,及时组织管养。建立健全公路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障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的安全生产。协助开通建制村客运班线工作,并就客运班线线路走向提出合理建议。负责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确保管内沿线安全畅通。
11.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12.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办理的其他有关工作。
(四)组建南康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南康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民生保障与发展工作。
1.负责教育、科技和体育工作。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教育、科技、体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全镇教育、科技、体育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国家义务教育等相关政策的全面实施。
2.负责民政事业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执行婚姻、殡葬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低保、特困等救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残疾人事业、老年人福利和儿童福利、保障、收养救助等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协助做好镇、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及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管理工作。
3.推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指导村(居)务公开工作,引导村(居)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4.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拟定镇劳动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供城乡劳动就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担保办理手续,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保障农民工权益。协助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组织全员参加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协助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
5.负责文化旅游和传媒工作。制定本镇文化旅游发展工作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负责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农民健身活动。开发、利用和保护镇旅游资源,落实有关旅游政策,开展旅游服务。协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和其他传媒的管理工作,促进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6.负责卫生健康和人口发展工作。宣传落实中央和国家的人口发展政策,依法开展人口统计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反馈、上报等统计管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促进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制定全镇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职责范围内职业安全健康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协助上级部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管理。
7.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了解本镇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状况,及时发现生活困难的抚恤优待对象,提供协助申请、组织帮扶等服务。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开展。
8.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文件资料归档管 理工作。
9.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办理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组建南康镇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安全稳定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综治、维稳、处邪等工作计划、方案,抓好督促检查。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群防群治、矛盾纠纷排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问题责任查究等工作制度:检查、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行综治维稳职责,有效开展工作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打击邪教组织和邪教活动。加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负责制定本镇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本镇法治建设工作。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本镇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属地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处置和报告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突发性事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开展抗旱救灾:抗洪抢险、防火防汛等工作,管理应急物资。
3.负责信访和处理纠纷工作。负责辖区内来信来访的受理调查、办理、回复等信访工作。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事件。负责舆情监测、收集、分析和处置。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受理相关的投诉、举报,并将处置情况向投诉、举报人进行最终答复。
4.负责综合治理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网格管理机制,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选优配强网格长和网格管理员,形成“一网统筹、事事入格”的社会管理新机制。健全镇、村(社区)两级综治维稳组织和工作网络增强基层防控能力,深化基层平安建设。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提高群众对综治维稳工作和成效的正确认识,积极参与平安建设。
5.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工作。宣传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全镇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受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投诉、举报。对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处理全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处罚不当和不作为行为。
6.负责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制度,划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对居住、工作或生产经营场所大门临街临路的责任人实行门前包干责任制,加强住宅小区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管理,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村(居)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并进行指导和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辖区环境良好。
7.负责本部门人员的管理以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驻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管理。
8.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办理的其他有关工作。
(六)组建南康镇便民服务中心。作为职能机构,为南康镇党委政府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工作。
1.处理便民服务中心日常事务,为群众提供政务“一站式”服务,落实“一事通办”要求。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进驻,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和督办。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制定和组织实施各服务窗口的管理制度,负责对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
2.负责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
3.加强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负责与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联系,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日常工作的开展和业务办理。
4.负责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关系和编制,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评聘工作。
5.负责本部门人员的管理以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6.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办理的其他有关工作。
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纪委、监察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和群团等工作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设置,与“一部四室一中心”合署办公。镇人大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与镇党群工作部合署办公;镇人民武装部、残联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机构设置情况
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将镇党政、事业机构的职能进行重组,综合设置职能机构“一部四室一中心”(即党群工作部、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核定南康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39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3名,统一登记于南康镇党政机关编制证。核定南康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5名。实有行政在职在编人员33名,事业在职在编人员41名,后勤人员控制数编制人员3名。
第二部分: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北海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北海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人民政府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3311.4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61.9万元,减少4.66%,总支出3311.4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61.9万元,减少4.66%。主要原因是去年已经解决了往年的一些欠款,以及今年不再下达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项目经费减少。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33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11.4万元,较上年减少161.9万元,减少4.66 %,主要原因是去年已经解决了往年的一些欠款,以及今年不再下达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项目经费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3311.4万元,较上年减少161.9万元,减少4.66 %,,主要原因是去年已经解决了往年的一些欠款,项目经费减少。单位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2391.05万元,较去年增加71.57万元,同比增长3.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920.35万元,较去年减少233.47万元,同比减少20.23%,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预算批复金额减少,去年已经解决了往年的一些欠款,以及今年不再下达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项目支出总额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3311.4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3311.4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61.9万元,减少4.66 %,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预算批复金额减少,去年已经解决了往年的一些欠款,项目支出总额减少。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减少4.66 %,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预算批复金额减少,去年已经解决了往年的一些欠款,以及今年不再下达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项目支出总额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支出预算为33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1.05万元,项目支出920.35万元。2024年基本支出2319.48万元,项目支出1153.82万元。与2024年相比,基本支出同比增加3.08%,项目支出同比下降20.23%。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为1401.8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和车补、通讯补贴物业补贴等支出;比去年减少362.44万元,减少20.5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减少加上2025年预算批复金额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60万元,该经费主要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资金;
事业运行477.88万元,比去年减少7.33万元,同比减少1.5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减少;
行政单位离退休84.37万元,该科目为今年新增的科目,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离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机关养老缴费支出为119.96万元,比上年增加3.29万元,较上年增加2.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6万元,比上年增加19.26万元,同比增加33.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业年金缴纳增加,加上今年增加职业年金记实。
行政单位医疗费为47.99万元,比去年增加1.32万元,同比增加2.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大气2万元,与上年相持平,该经费为秸秆禁烧工作经费。
水体151万元,与去年相持平,该经费为污水处理厂管网费用,每年都是这个金额。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42.28万元,与去年相持平。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39.83万元,比去年增加88.75万元,同比增加25.27%,主要原因是城市社区村干部增资,加上今年把运转经费中用于村社区办公经费和聘用村干部工资调整到此科目。
住房公积金106.66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5.81万元,同比增加5.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和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增量增加,缴纳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今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391.05万元,比去年增加71.57万元,同比增加3.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6.13万元,比去年增加71.04万元,同比增加3.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74.21万元,比去年增加29.32万元,同比增加65.31%,主要原因是今年把食堂运转经费调整到此科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71万元,比去年增加0.82万元,同比增加0.45%,主要原因是生活补助增加。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5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9万元,下降54.54%,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2024年没有人员出国出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6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4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6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我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54 %,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1.86万元。较上年减少79.92万元,减少78.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运转经费主要是用于支村社区办公经费、春节慰问、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电费、邮电费等刚性支出,经费有限,没有多余的经费支付其他办公用品;且预算批复少,其中:
货物类采购18.3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3.85%;工程类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类采购3.5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6.1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在用车辆3辆,全部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支配。
(四)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18个,预算资金920.3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件2。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资金 |
160万 |
对南康镇两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改造,优化污水处理流程,将原“DMBR”处理工艺提升变更为“A0 气浮”处理工艺,改造完成后,能解决目前函待解决的污水处理厂出水不达标问题,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50mg/L,TN《15mg/L,TP《0.5mg/L,NH3-N《5mg/L),有效提升南康江水质质量。 |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2.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人民政府2025年绩效目标表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