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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经费名称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二、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
2.《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
三、申请指南
(一)补助对象:承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二)补贴范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出。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承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予以补助。
(三)补贴标准:2022年1月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按以下标准执行:1、利用专业设备处理且处理方式符合农业农村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1)未满1月龄,或未完成初次强制免疫、未加施标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企业补助60元/头,养殖场户补助30元/头;(2)满1月龄,且已完成初次强制免疫且加施标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企业补助80元/头,养殖场户补助60元/头;2、未利用专业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1)未满1月龄,或未完成初次强制免疫、未加施标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企业补助20元/头,养殖场户补助10元/头;(2)满1月龄,且已完成初次强制免疫且加施标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企业补助40元/头,养殖场户补助30元/头。自2022年1月1日起,养殖场户未通过广西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申报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不予补助。
(四)申请程序:1、养殖场户在牧运通(桂)APP上传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现场拍照照片,不能选择相册照片上传。照片要能够真实反映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时间、地点、数量、标识、处理方法、处理人员等信息。同时按照铁山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指定传送方式,上传标记有养殖场全称或养殖户主、处理时间、地点、处理死猪头数等信息无害化处理过程视频。2、养殖场户通过监管平台如实填写《养殖场户自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情况登记表》。3、养殖场户所在地乡镇人事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无害化处理监管人员对养殖场户上传到监管平台的照片、《养殖场户自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情况登记表》以及上传的无害化处理过程视频进行核验,核验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的时间、地点、数量、耳标、处理方法、处理人员等信息的真实性,并在监管平台上电子签名确认,提交铁山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经铁山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审核、汇总后会同区财政局按程序向上级部门申报。
(五)申请材料:无害化处理补助:养殖场(户)自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情况登记表、实时拍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过程的视频以及反映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数量的视频截屏打印纸质材料和养殖场(户)当月养殖档案。
(六)咨询电话:0779-8610563
(七)受理单位:养殖场(户)所在地乡镇人事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八)办理时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每月月初,养殖场(户)向所在地乡镇人事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申报上一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申请材料。
(九)联系方式:0779-8610563。
四、申报补贴结果和监督渠道
(一)申报补贴结果:2026年1月,北海市铁山港区林陆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病死猪82头,北海市铁山港区康胜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病死猪84头。具体详见《铁山港区养殖场(户)自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统计月报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
(二)监督渠道:来信请寄到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原三塘中学大院内,北海市铁山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收;监督电话0779-8618373。
五、公示时间
2026年2月2日至2月8日,公示期7天。
附件:《铁山港区养殖场(户)自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统计月报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
关联文件:
